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28国道与黄河路路口新增电子警察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7日 18: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28国道与黄河路路口新增电子警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28国道与黄河路路口新增电子警察工程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所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7.000000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