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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福建莆田某部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11 09:0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驻福建莆田某部
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7: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预算金额¥204.48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项目联系电话2631836
采购单位驻福建莆田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徐

项目概况

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005278(WJ-2020-660519-A007(2))-1

项目名称: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4.4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4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1

库室安防改造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204482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

10、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3、被列入部队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受驻福建莆田某部委托,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PZSG2005278(WJ-2020-660519-A007(2))-1、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005278(WJ-2020-660519-A007(2))-1
      项目名称:库室安防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482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44820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1

库室安防改造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204482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

10、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3、被列入部队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07 -09 至2020- 07-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7 -30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公司邮箱:ptzszb@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福建莆田某部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18959222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0594-263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话:0594-2631836
       


     

        驻福建莆田某部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9日                                                          2020年7月9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福建莆田某部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小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 话:  26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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