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及运维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 21: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及运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路边交通监测站(2个)设备及运维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602.000000 |
2 | 港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设备及运维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264.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