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一级机要室、加密网机房、档案管理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QSDZB-2019-DX0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一级机要室、加密网机房、档案管理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一级机要室、加密网机房、档案管理办公室改造工程施工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4.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六、需求公示:
1.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17:00时止。
2.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点击本公告的附件免费下载。
七、征集潜在供应商
征集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附后)。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黄惠芬
电话:027-85393872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大学园路8号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鸥 陈茜
电话:027-8713736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