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单位: | 北京天翔智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7-14 10:38:31 | ||||
项目名称: |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磁盘阵列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708123843934 | ||||
查看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天翔智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赵文彦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10-5173562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haowy@txzhinfo.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7-08 07:04:24 | 送货地点: | |||
截止日期: | 2014-07-14 07:04:24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10-62105702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此次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品质、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商必须具备中央政府采购惠普品牌供货资质; 2、投标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惠普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函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竞价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原件;3、投标商需为经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上传扫描件 4、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原厂服务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企业概况 北京天翔智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的民营股份制高科技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罗庄西里碧兴园2号楼2206。 公司行销IT产品已经超过10年,主要致力于为国内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提供软、硬件和通用解决方案、系统管理和数据安全服务,以及IT咨询规划、行业解决方案提供、系统集成与系统服务、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等专业化服务。 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借助在自身发展战略、运作模式与管理系统上的大量投资,一直着眼于整合国际先进技术,立足国内市场,专注应用,迅速发展成为国际一流企业的IT产品代理商、专业服务商之一。凭籍良好的经营模式、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强大的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已经成功的为80余家重要行业客户提供了国内领先软件产品、质量可靠的IT硬件产品(服务器、存储、桌面计算机、移动办公设备等)及全方位专业服务。 本公司目前的业务类型主要分为面对行业客户的硬件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维护等业务和面对区域市场的硬件产品分销业务两大类。主要经营产品以联想、普惠公司产品为主,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服务器、存储产品、打印机、等。另外代理销售思科网络产品及趋势安全产品。在行业用户销售方面,公司主要的销售对象为政府、教育、金融和外资企业四大类客户群,并建有相应的四大行业销售部门。 公司拥有8人以上的专业营销和技术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前及售后支持服务。现为联想、普惠公司指定代理商,在多年销售及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获得了客户的较高评价,并取得了优秀的销售业绩。 公司在北京地区与近20余所高校及100多家企事业单位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合作,在过去的10年里,通过项目招标和系统集成,一直坚持不懈的为高校和企业政府单位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到我国的科技信息化推进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的联想、普惠产品应用于教学和日常办公。 公司一直是联想、普惠公司在华北地区的核心代理商。是联想、普惠服务器产品的区域分销商,联想、普惠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的地区核心代理商。多年次获得联想、普惠公司年度最佳代理商和最佳合作伙伴奖。 公司使命:提供质量可靠IT产品并专注IT应用以及专业服务 远景目标:成为国内知名IT产品分销商、具有国际水平专业服务和软件供应商 客户至上:以高效、专业服务提高客户经营价值 信守承诺:以诚信打造企业一流经营品牌 专业服务:以高水平、专业科技技术服务于社会的进步 不断创新:以不断创新为基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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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59,5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价格最低,服务满足要求。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天翔智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59,5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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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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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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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