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其他基础软件 | ||
采购单位 | 莆田学院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2日 16: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2日至2020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层) | ||
预算金额 | ¥4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2756216 | ||
采购单位 | 莆田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兴安新村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尧东林/183590184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邱/0594-2756216 |
项目概况
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瑞晟莆【2020】采招013号
项目名称: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内送货上门并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9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瑞晟莆【2020】采招013号
项目名称: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44.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交货期 |
1 | MIDI电脑音乐制作设备采购 | 1批 | 44.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0个日历日内送货上门并完成交付使用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B、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C、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需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D、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E、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由上级公司代缴的证明,需盖社会劳动保险局养老保险业务专用章)。 (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 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9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兴安新村36号
联系方式:18359018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方式:0594-275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邱
电话:0594-27562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兴安新村36号
联系方式:尧东林/18359018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方式:小邱/0594-275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邱
电 话: 0594-275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