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信息化改造项目(CLF0120GZ07ZC89)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1日 17: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11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黎女士020-87651688-132/148;官先生020-83561591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132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688 |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信息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4-202008-103495-0030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信息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59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信息化改造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7ZC89
(2)标的内容概况: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信息化改造;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590,0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简要技术要求:
1)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派出所办公区域内安装高清音视频监控设备以及相关线路敷设和后端存储设备安装;
2)办案场所智能化建设:以人脸识别技术和公安大数据技术为核心,通过智能管理终端和高清音视频设备等硬件设备为手段,对派出所办案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办案过程智能化、标准化、管理系统化的要求;
3)办公用房网络布线:根据办公需求,对办公区域的安装弱电网络信息点以及相关线路和后端组网设备建设;
4)派出所监控中心及配套项目:包括机房、合成作战室和监控中心的高清视频控制系统、高清液晶电视墙显示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等信息化硬件设备及安装部署,以及温度控制系统等基础设施改造服务;
5)公安网信息线路组网:新建设派出所机房与原派出所机房之间的信息线路和相关传输配套设备组网,要求7*24小时全天故障响应,2小时内(含)到达派出所处理,12小时内恢复通信;
6)项目建设相关内容提供3年维保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在外省获得《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竣工工作,项目用户验收并整改完成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和第三方检测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维保期自项目用户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3年,若项目终验不通过,则维护服务期以终验通过之次日起计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020-8356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黎女士020-87651688-132/148;官先生020-83561591
电话:020-87651688-132
附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