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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研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02 23:0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研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02日 18: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 15:00
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
采购单位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平/ 0591-3813038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

项目概况

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研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0-163-1

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研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要求投标人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单位应用需求,遵循国家信息化项目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和设计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设计手段,对项目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并报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或资信评价证书(专业为通信信息或电子);3.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  至 2020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人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http://smartcity.fuzhou.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1610007052530977

4、项目负责人:王灼珠/0591-83393307

5、公司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林平/ 0591-3813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833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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