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6日 18: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7号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之一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29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756963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7号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之一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2756963 |
项目概况 “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3-202007-hzhy054-0063
项目名称:“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
预算金额:3,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和初验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7号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之一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
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联系方式:0752-3333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7号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2-27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2-2756963
附件
发布人: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