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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一室两站”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09 08:3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一室两站”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和电子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乌鲁木齐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7: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91-5986382、0991-5986383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高女士0991-5986382、0991-5986383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无水印)(无水印)招标公告附件—“一室两站”信息系统建设项.doc

项目概况

“一室两站”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33-W1017

项目名称:“一室两站”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采购范围为数据站及信息站设备、视频显示设备、音频设备、智能中控设备、网络设备、综合布线、值班室及控制室配套设备、控制室装饰装修、普密机房设备及UPS设备、屏蔽机房设备、辅料线材的供货以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交货地点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6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至 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2、3);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公告附件4);

    5.声明函(公告附件5);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6);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 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其具体招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需要,前来报名或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多于1人,投标人代表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高女士0991-5986382、0991-598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高女士

电 话:  0991-5986382、0991-598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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