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2020年第二批)(标段三)(GPCGD201256FD084F)成交公告(子包3-7)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 17:57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潇元、朱继民、胡勇平、刘清华、钟春林(评审委员会主任)、李融林 | ||
总中标金额 | ¥7857.0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791656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791666 |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000-202009-201001-0073,440000-202009-256001-0082,440000-202009-256001-0083,440000-202009-256001-0084,440000-202009-174005-0049
二、项目名称:2020年9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智慧监狱”(2020年)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广东省“数字政府”数据质量检测和专题库建设(2020-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数据安全及管理系统项目之数据安全服务,广东省电子证照和开放广东平台(2020年)运营项目,广东省流行病调查指挥管理系统体系(第一期)建设项目(省级)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7,9-12层 ;中标(成交)金额 78570500;备注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智慧监狱”(2020年)项目
基于本期项目目标和政务信息化现状,服务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服务等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成交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本期项目应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标准规范如下:
《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48号)
《“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SF/T0028-2018 智慧监狱技术规范》(2018年12月)
《关于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通知》(法〔2017〕149号)
监狱教育改造业务相关文件
监狱医疗管理业务相关文件
狱政业务相关文件
监舍巡更智能管理业务相关文件
《广东省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及其附件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 8898-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 494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926)
4
广东省数字政府数据质量检测和专题库建设(2020-2021年)项目
服务内容包括对库表/电子表格数据、空间地理数据、网办接口数据和电子证照数据进行质量检测,每月定期输出质量检测报告和整改方案,并复核整改后重新推送的数据,使得整体数据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整体数据合格率为检核规则通过总数除以数据质量检核规则总数。如检核规则满足质量要求的数据记录数除以总的数据记录数达到设定的阈值,则该检核规则通过。
1.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
2.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对于远程或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市内2小时内(地市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
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及管理应遵循或依据如下国家、广东省出台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
2.《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
3.《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
4.《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50号)
5.《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建设数字广东的意见》
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7.《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8.《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48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8〕50号)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20〕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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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字政府数据安全及管理系统项目之数据安全服务项目
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定制软件开发服务、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服务、数据库透明加密资源池平台、数据安全溯源平台、数据授权管控系统、数据安全治理人工服务、
(1)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
(2)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对于远程或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广州市内2小时内(地市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自采购人确认服务开始起9个月内完成开发,提供3个月试运行和1年维护服务。
成品软件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期限为自采购人确认服务开始起24个月。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期限为自采购人确认服务开始起12个月。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3.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4.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5. 《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粤办函〔2019〕295号)提出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完善和推广统一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加强数据管理和安全审计;
6. 《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
7. 《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8. 《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48号)。
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19〕87号)。
10. 《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
11. 《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
12. 《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
13. 《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建设数字广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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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证照和开放广东平台(2020年)运营项目
子需求一服务内容包括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子系统升级和服务期内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的运营服务、子需求二服务内容包括数据服务初始化工程、数据上报服务和数据汇聚服务,以及服务周期内的电子证照日常工作。
(1)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
(2)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对于远程或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广州市内2小时内(其他地市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
固定期限类项目内容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成果交付类项目内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在服务期限内分批验收服务成果。
符合以下标准规范: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
2、《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
3、《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
4、《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50号);
5、《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建设数字广东的意见》;
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7、《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8、《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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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流行病调查指挥管理系统体系(第一期)建设项目(省级)
广东省流行病专业调查管理系统、广东省流行病大数据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远程指挥及视频会商系统、广东省流行病专业调查管理系统设备
(1) 成交人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向采购人提供软件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7×24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软件部署地点,维护和现场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故障,成交人必须保证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正常运行,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如果成交人不能按规定时限解决故障,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 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起90个日历天,2020年12月15日前必须完成项目验收。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实施部署。试运行为期1个月,试运行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组织专家验收。其中:广东省流行病专业调查管理系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周期从合同签订日算起)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文档编制、培训工作并上线试运行。
项目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张潇元、朱继民、胡勇平、刘清华、钟春林(评审委员会主任)、李融林
采购人代表名单:朱武斌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 收费金额(元):1224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名称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包组号
3
4
5
6
7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最终报价
¥7,537,800.00
¥19,200,100.00
¥15,915,500.00
¥27,127,100.00
¥8,790,000.00
是否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是
是
是
是
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联系方式:020-83863028,020-83134223,020-31051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20-62791656
十、附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