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13:54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金虎、李咏梅、周丽娟、安平、吴明婷(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450.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98210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俊辉 0991-26813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春娟 0991-4513695 18999959994 523919251@q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doc |
一、项目编号:XMS2020-29(招标文件编号:XMS2020-2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包)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38号税友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3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包)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38号税友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5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包)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38号税友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54.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包)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 | 一包:存量房交易一体化办理项目 | 自然人发生二手交易业务后,可以由买卖双方任一方在新疆税务APP端、自助终端、新疆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实名认证后,利用外部系统数据共享、数据预处理、自动计算优惠事项等信息化方式,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存量房(仅住宅)交易线上全环节办理功能,并由电子税务局将申报结果推送至买卖双方,引导纳税人缴税,并打印完税凭证。 | 交付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正式版本 | 完成的主要任务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阶段详细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进度安排、工作分工、人员组成及人员资质说明等内容。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分析标准和规范进行需求开发,对本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等进行需求分析、需求描述和需求验证,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3、需求分析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招标方评审通过后签字认可。 4、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中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5、中标方应制定保证效率的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包)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 | 二包: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项目 | 目前电子税务局与纳税人交互的主要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WEB端、新疆税务APP、手机短信,各渠道间没有实现互联互通,造成纳税人必须要使用不同的渠道接收消息。本次 “税务信息系统消息中心”系统建设,将企业微信作为税企沟通的重要途径,纳入电子税务局的渠道交互,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多元化消息触达方式,形成了WEB、APP、短信、微信四维一体的消息渠道。 | 2020年11月30日前提供正式版本 | 主要任务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阶段详细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进度安排、工作分工、人员组成及人员资质说明等内容。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分析标准和规范进行需求开发,对本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等进行需求分析、需求描述和需求验证,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3、需求分析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招标方评审通过后签字认可。 4、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中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5、中标方应制定保证效率的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包)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涉税软件开发和运维十期项目 | 三包:电子税务局好差评项目 | 好差评属于新疆电子税务局的基础服务,该服务通过标准接口的形式,采集第三方系统的好差评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对于“差评”数据,通过征管基础平台下发“差评回访”任务,对“差评”进行调查核实,并建立整改反馈机制,提升纳服质效,增加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 2020年11月1日前提供正式版本 | 主要任务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阶段详细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进度安排、工作分工、人员组成及人员资质说明等内容。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分析标准和规范进行需求开发,对本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等进行需求分析、需求描述和需求验证,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3、需求分析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招标方评审通过后签字认可。 4、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中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5、中标方应制定保证效率的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虎、李咏梅、周丽娟、安平、吴明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在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基础上,代理服务费下浮35%,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0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张春娟 0991-4513695 18999959994 52391925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婷
电 话: 0991-298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