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光缆 |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7日 17: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先生、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582667-812、813 |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1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管老师 021-512357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先生、苏女士010-82582667-812、813 |
项目概况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JC2020FG/091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人拟采用租赁方式,向供应商租用裸光纤15对(30芯),MSTP电路14条和互联网专线4条,用以保障不同接入点网络链路正常通讯。通道(网络)接入点分布于上海市、江苏省昆山市、苏州市、无锡市。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租赁通道开通,服务期为供应商所投标通道链路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2.节能环保要求
2.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范围包含增值业务、网络服务及增值产业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通道资源为供应商自有资产,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线上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告知
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若需要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份;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2)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按照平台操作流程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1.3.5 条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费用支付,招标文件款电汇时须注明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0102),备注“标书款”,否则无法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款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招标文件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可在支付后登陆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4)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平台操作具体请参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指南。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168号
联系方式:管老师 021-51235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联系方式:郝先生、苏女士010-82582667-81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苏女士
电 话: 010-82582667-8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