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8日 16:20 |
评审专家名单 | 汪自浒、王艳、钱正球、刘萍、徐涛、杨俊安、徐邵兵 | ||
总中标金额 | ¥1029.3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375607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551-628326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佩伦,王思棋 0551-62220115,0551-62220048,18855165680(钱工) | ||
附件: | |||
附件1 | 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ZF2020-14-2495(招标文件编号:ZF2020-14-249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42.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7.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中标(成交)金额:269.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方慧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307室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01标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02标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03标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安徽东方慧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金税三期系统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04标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自浒、王艳、钱正球、刘萍、徐涛、杨俊安、徐邵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90%计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共计9.2331万元,其中01标包3.68568万元,02标包2.844万元,03标包2.57112万元,04标包0.1323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233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51-62832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王思棋 0551-62220115,0551-62220048,18855165680(钱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0551-6375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