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做好指纹信息采集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备足够的指纹检验和系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发专业工具,对承担十指指纹采集任务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指纹信息采集的工作制度,将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列入办理案(事)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指纹信息的采集数量和质量。建立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开展远程录入、查询比对工作。
2013年1月1日,北京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正式在燕山、亦庄启动,其他各区、县将在2013年内逐步推开。[1]
|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