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尺寸:L365*W127*H15 mm
2.灯具内不带蓄电池
3.输入电压:DC5V-DC45V
4.额定功率:<1W
5.应急时间:≥120min
6.防护等级:IP30
功能:灯具独立地址编码、巡检、频闪
选型:安全出口、左向、右向、双向
1、灯具输入电源性质满足安全电压类24V要求,同时符合分配电装置的输出制式。
2、标志灯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整套灯具质保期达到五年(含光源)
(2)采用绿色LED,额定功率≤3W。
(3)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4)灯具可编程序控制:可进行非持续、持续、频闪、调向、流动等程序控制等工作模式。
(5)灯具在正常情况能显示所在部位及“安全出口”、“疏散方向”等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能够显示火灾发生部位的信息,同时能用文字或图形等方式指示正确的疏散方向等信息。
3、疏散指示标志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4、灯具外壳、面板及附件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含氧指数≥28)制造,面板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至碎裂。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导线必须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疏散指示灯采用节能LED光源。导光板采用LED加导光板光源照明,标志面板(导光板发光屏)亮度均匀,不出现明显的亮区和暗区,能够确保清晰的指示性,保证安全疏散的功能。
5、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标志的标志灯,其标志表面最小亮度不小于50cd/m2,最大亮度不大于300cd/m2;
用白色与绿色组合或白色与红色组合构成的图形作为标志的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不小于5cd/m2,最大亮度不大于300cd/m2,白色、绿色或红色本身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不大于10。白色与邻近绿色或红色交界两边对点的亮度比不小于5且不大于15。
6、灯具内部发热件表面最高温度不超过90℃(环境温度25℃±3℃时),其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的环境温度不超过50℃时。消防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原件表面最高温度不超过90℃。
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4、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合同货物寿命期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