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软评估资质办理,软件企业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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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4-04 16:4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服务区域:河南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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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专业申报河南软件企业双软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详情咨询15639933201
河南软件企业双软评估申报指南
一、企业评估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企业评估的认定条件、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6%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三、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评估需填写“双软评估申报表系统”
(2) 打开“双软评估申报表系统”,在菜单“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
(3) 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企业填写后保存的申报表内容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
四、申请企业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3)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二份,加盖财务或公章;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