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指挥会商室、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云岩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14: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67.7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小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500509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小雁、0851-869060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指挥会商室、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020-ZFCG-ZX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指挥会商室、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7.7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指挥会商室、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信息化设备(货物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免费上门保修所投设备、免费对所投系统进行升级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免费更换整机或整品,保证相关设备和系统均能够正常使用或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10%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所投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前述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条件的给予加分优惠;★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符合性审查环节进行审查,不符合前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条件的,在符合性审查环节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三)所投产品属于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加分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与评审因素重复的除外)。(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个月(以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代码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71822)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
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8690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电 话: 1898500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