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4日 07: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 ||
预算金额 | ¥2391.1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431381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老师,13821182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4313819 |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28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289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2391.15万元 最高限价:2391.1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一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到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注明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289)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1382118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022-84313819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