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 17: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 ||
预算金额 | ¥802.0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冼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4-5038266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阳镇城东开发区(民政局后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4-78959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桃园北路F地块17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4-5038266 | ||
附件: | |||
附件1 | 富川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HZZC2020-G1-230234-GXZL)招标公告.doc |
富川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HZZC2020-G1-230234-GXZL)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0-G1-230234-GXZL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捌佰零贰万零壹佰元整(¥80201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5.采购需求:富川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和说明”。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建设内容在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进入试运行阶段。
◆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含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
3.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投标人性质不同分别核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以“①项途经”核验,其余情况以“②项途经”核验);
3.2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获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本项《财务报表》还可为国有控股银行为投标供应商本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1月02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说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证件材料均可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本人。本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北京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证照》材料核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立即组织参会人员核验各投标人以下证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失效(过期)”情形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在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退回其《投标文件》:
1.1到会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到会人员身份不同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到会提供①项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三(或五)证合一”后新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说明:
◆-1: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均系指该自然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载列所有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1.2投标保证金银行递交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确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提供①项证明材料,其余情况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转账单位的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凭条)》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原件。
2.开启
2.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2开启时间:对上述证照材料核验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予以立即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媒介一致),且《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仅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的异议。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保证保险或支票、汇票、本票(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递交,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前提下)可不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富阳镇城东开发区(民政局后面)
联系人:李论
联系电话:0774789599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桃园北路F地块172号
邮编:542800
联系人:冼健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电子邮箱:gxhzzl00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冼健
电话/传真:07745038266
2020年11月0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