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山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9日 16: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09日至2020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
预算金额 | ¥1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思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69068375(698375) | ||
采购单位 | 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江山市北关路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0-49635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69068375(698375) | ||
附件: | |||
附件1 | 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文件.doc |
项目概况
江山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0ZFCG-1005
项目名称:江山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200000
最高限价(元):6300000,4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江山港以东水站建设
数量: 9
预算金额(元): 6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江山港以西水站建设
数量: 7
预算金额(元): 4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于2021年7月底前通过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于2021年7月底前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只能质疑一次);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王科长;电话:(0570-4033811)。 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浙江省江山市北关路2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963529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4963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思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9068375(698375)
质疑联系人:朱思蓓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68375(698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0570-4033811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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