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入侵防御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14: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 | ||
预算金额 | ¥287.54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边天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253852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022-24465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网络安全设备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1).rar | ||
附件2 | 招标资料领取表.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SSWJ2020WLAQS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7.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网络安全设备购置。千兆入侵防御设备2台,万兆入侵防御设备4台,数据库运维管理设备2台,采购预算268万元。
序号 | 项目 | 数量(台) |
1 | 千兆入侵防御设备 | 2 |
2 | 万兆入侵防御设备 | 4 |
3 | 数据库运维管理设备 | 2 |
第二包天津市税务局北安道办公区WIFI建设项目,采购预算19.54万元。
序号 | 项目 | 数量(台/套) |
1 | 无线AP | 58 |
2 | 汇聚交换机(POE) | 3 |
3 | 无线控制器系统(包含软硬件) | 1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文件要求,信息安全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文件要求,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负责人咨询,联系人:边天宇,联系电话18622538521;邮箱:biantianyu@tjjszb.com。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方式登记备案后。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3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 biantianyu@tjjszb.com,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天宇
电 话: 1862253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