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玉环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 16: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 | ||
预算金额 | ¥74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乐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57685959 | ||
采购单位 | 玉环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6) 899-176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57685959 | ||
附件: | |||
附件1 | 2020-100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最终版1202).docx |
项目概况
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YHZFCG-2020-100
项目名称: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
预算金额(元):74550000
最高限价(元):27110000,27100000,183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标段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标段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玉环市”雪亮工程”三期视频监控服务(标段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覆盖至行政村一级的自有光纤网络资源和能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视作一家;;标项三: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覆盖至行政村一级的自有光纤网络资源和能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视作一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覆盖至行政村一级的自有光纤网络资源和能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视作一家;;标项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覆盖至行政村一级的自有光纤网络资源和能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视作一家;;标项三: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拥有覆盖至行政村一级的自有光纤网络资源和能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视作一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环市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武慧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899-17650
质疑联系人:刘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917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乐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685959
质疑联系人:林乐勇
质疑联系方式:180576859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
联系人 :谢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