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综合监控系统扩容升级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 18: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 ||
预算金额 | ¥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690886-67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022-24465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波022-23690886-673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综合监控系统扩容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011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综合监控系统扩容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综合监控系统扩容升级项目,服务内容为:在现有综合监控平台基础上,扩大监控范围,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整合各类监控工具,提供一个能够覆盖全部计算、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基础元素的综合监控管理平台,从而能够及时准确的发现和解决我局信息系统潜在风险和出现的故障,最大限度的保障信息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置、调试、定制开发等工作,维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