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鹤浦镇农村治安监控(二期)联网新增设备 项目的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6-15
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和内容: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鹤浦镇农村治安监控(二期)联网新增设备
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鹤浦镇人民政府鹤浦镇农村治安监控(二期)项目于2015年7月完成建设,共计77个点位,为进一步完善鹤浦镇综治防控 体系,新增建设监控中心作为农村监控(二期)的补充,其目的是整合原有的模拟视频监控和新增的高清视频监控,即把辖区内所有的农村视频监控通过网络汇聚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护,为提高鹤浦镇综治防控和应急指挥奠定坚实基础。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鹤浦镇农村视频监控综合平台借鉴象山县公安治安监控综合平台模型建设,包括应用功能、业务内容、软件配置等各方面,沿用原公安治安监控综合平台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和已建成的农村监控(二期)作为象山县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与原有系统密不可分,象山县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和鹤浦镇农村监控(二期)由象山县广播电视台与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承建,系统维护尚在合同周期内,由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平台的建设更有利于系统建设的完整和稳定。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五、 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龚成,象山县广电局;陈文翔,象山县大桥办;陈小丰,象山县教育局
六、 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 2016年06月15日 至 2016年06月22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 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
七、 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鹤浦镇
联系人及电话: 陈敏,15957431027
监管 部门: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象山丹城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梁赛珍6575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