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璧山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区域 | 璧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14: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41660583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3416605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341660583 | ||
附件: | |||
附件1 | 璧山区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璧财采资〔2020〕105号).doc |
璧山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202010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项目概况:
“璧山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20105
项目名称:璧山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二)办公设备定点适用范围
1、50万元以下的办公设备适用于定点采购;
2、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上述定点商品均应在定点供应商处选择,原则上不得选择定点范围之外的产品。
(三)定点货物的采购须使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平台进行交易。
三、投标人承诺事项
(一)投标人应承诺:定点货物的最高限价按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平台价格执行。如有违背,一经查实将接受没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情况恶劣,将由璧山区财政局进行通报批评或直接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定点供应商在某一时段推出某型号机型为特价(优惠)机型,即促销期的价格下浮,且价格低于定点供货价格的,则在此时段定点采购执行该促销特价。
(二)投标人应承诺:璧山区辖区范围内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均执行相同的价格、折扣率及服务等。
(三)投标人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璧山区财政局和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对定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了定点承诺,自愿接受处罚。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办公设备或办公设备类相关产品销售。
注:提供以上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1年1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月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月6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1月6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经办人:李胜
采购人电话:0234166058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166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