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商物流园智能场站管理系统(二期)图像集中处理系统与快件辅助通关系统项目(第三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潭海峡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 17: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0: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19629 | ||
采购单位 | 平潭海峡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20号楼3层B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王丽玲;联系方式:0591-628880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19629 |
项目概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商物流园智能场站管理系统(二期)图像集中处理系统与快件辅助通关系统项目(第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0101268-2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商物流园智能场站管理系统(二期)图像集中处理系统与快件辅助通关系统项目(第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图像集中处理系统与快件辅助通关系统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图像集中处理系统
本期图像集中处理系统包含系统软件开发、与同屏比对系统对接的接口开发和调试。
2.快件辅助通关系统
本期快件辅助通关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开发、OCR图像识别接口开发和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管理系统开发与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5) 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6)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应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0: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海峡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20号楼3层B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丽玲;联系方式:0591-62888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1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0591-8781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