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2020中心城区电子警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赣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1日 07: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不限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当日指示牌) | ||
预算金额 | ¥2191.5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5552869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长征大道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先生、0797-83031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珊、0797-5552869 | ||
附件: | |||
附件1 | 2020-GZ-G008招标公告.doc |
项目概况
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2020中心城区电子警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不限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0-GZ-G008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2020中心城区电子警察
预算金额:2191.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1.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增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在60个路口建设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60套900万自动抓拍系统,总共510个抓拍摄像机。
(2)建设电子警察后台,包含云存储、非现场执法平台。
2、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投标人出资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采购人向中标人租赁该系统及相关服务。前端设备自验收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免费维护期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计算),共计五年。后台软硬件服务期为自后台软硬件验收之日起至最后一批前端设备服务期满,服务期内所有软硬件免费质保。所列设备清单为项目的主要设备,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全盘综合考虑并补齐,采购人如有未描述的细节,导致影响采购人租用的,中标人应予以全部承担并自行解决,所有费用包含在中标金额中。免费质保期内,采购人只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支付点位服务费,设备维修、更换以及软件的维护、升级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须提供免费质保期书面承诺函(需包括本条的所有描述内容)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确定的路口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40套现有已经安装交通信号灯路口的全部建设,签订合同后9个月内完成现有60套已经安装交通信号灯路口的全部建设(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不限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当日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法:按照中标总金额核算出每个摄像头每月的服务费标准,前端验收合格后次月起核算验收合格点位摄像机的月服务费,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三年服务期+二年维保期,即本次付款按20个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用人民币结算,由中标人在每季度结束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每月的检查考核结果扣除考核罚金后将上季度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参考本招标文件中《中心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工期及服务考核办法》。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固定收费,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9.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公安局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29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0797-8303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联系方式:黄珊、0797-5552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珊
电 话: 0797-55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