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廉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96-8211730
二、
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范梅英
、邓超
联系电话:
0796-821023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
招标项目编号:吉政采〔
2016
〕
93
号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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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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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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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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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采〔
2016
〕
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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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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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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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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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提供图像拼接器、液晶拼接单元、服务器、庭审摄像机、防火墙、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及软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
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
(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218.64.81.5/zfcg/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aprtc.gov.cn/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费用:
(
1
)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
2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
;
(
3
)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标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712 9910 1000 0027 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
402435010015
(
4
)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
2016
年
7
月
12
日
北京时间
9
:
30
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
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
)
,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
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
,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7
月
12
日
9
:
30
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
携带
CA
数字证书
准时出席。招标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