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WK2016-WJ-T-0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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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有机房电梯一台(含井道施工及安装)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WK2016-WJ-T-004-A
二、谈判内容: 有机房电梯一台(含井道施工及安装) (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预算: 30.00 万元
四、资格条件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 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8 、 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含明细表) 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五、谈判响应单位报名信息
1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 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2 、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6年7月1 日13:30(北京时间)
3 、各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http://ggzy.was.gov.cn/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第5点中《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15517039,QQ号: 1059989488 。
5 、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as.gov.cn/wjggzy/)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六、谈判 响应 文件接收信息
1 、纸本谈判 响应 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7月1日13: 00 (北京时间)
2 、网上谈判 响应 文件和纸本谈判 响应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3:30(北京时间)
3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4 、接收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谈判有关信息
1 、谈判时间:2016年 7月 1日13:30(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八、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3000元整
2 、交纳截止时间:谈判 响应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
3 、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600512219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4、 缴纳办法:投标 人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方式,于 交纳截止时间 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 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 当场退回。 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5 、 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 、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叶福春 联系电话:0512-63160260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超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传真:0512-65153553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5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 、 勘察现场: 采购人将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 13 : 30 统一组织各投标单位集中进行现场勘察,介绍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过时将不再组织。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流虹路原牙防所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
2 、 完工期限: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0 天 内 交货并安装调试并完毕 ;
交货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流虹路原牙防所内, 按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 、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uzhou.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志 联系电话:0512-6398239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