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 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7584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9539718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边兰红 0953-20134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92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楠 13909539718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YCG2021-003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7584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584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的委托,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GYCG2021-003号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3、控制价:控制价为87584.37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施工内容及要求:金属门、地面、墙面、天棚等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工期:30天
6、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通知》(宁财(采)发[2018]161 号)相关规定,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确定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打分。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财库【2019】38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可以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窗体底端
9、公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21年 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邮箱:421588322@qq.com,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92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
10、投标保证金:
(1)保 证 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2)缴纳时间:以开标前到账为准。
(3)缴纳账号:
开户银行:工行吴忠支行
开户名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290302100920000168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下午14:30
-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6日下午14:30时整
地点: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采购方联系人:边兰红 电话:0953-2013426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楠 电话:13909539718 0953-202055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92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通知》(宁财(采)发[2018]161 号)相关规定,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确定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的打分。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财库【2019】38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可以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方式: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吴忠市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边兰红 0953-2013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92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马楠 1390953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楠
电 话: 1390953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