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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宜兴校区科研楼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7 14:0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宜兴校区科研楼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江南大学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6: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4室(邮购)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技术)黄老师(商务)
项目联系电话13771124006,0510-85326007
采购单位江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0510-85326007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凌云、顾建钧,025-83307682、83249924
附件:
附件1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docx

项目概况

宜兴校区科研楼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4室(邮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2102DW0497

项目名称:宜兴校区科研楼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

预算金额:1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指产品(通风与废气处理系统)而非构成产品的零部件或者原材料,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4室(邮购)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采购文件费用汇款手续,汇款用途请填写:具体项目编号+“标书费”;填写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将填写后的“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word版)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到:js0258324090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方式,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具体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招标文件,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短信到快递收件人联系号码告知: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5、因涉及招标代理办公地址搬迁,2021年5月5日以后,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南大学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10-8532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            

联系方式:徐凌云、顾建钧,025-8330768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技术)黄老师(商务)

电 话:  13771124006,0510-853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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