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公安厅2020-102出入境深圳办综合楼网络机房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 15: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 ||
预算金额 | ¥201.6673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791661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华路97号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222172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791661 |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0-102出入境深圳办综合楼网络机房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02143HG123J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102出入境深圳办综合楼网络机房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16,673.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0-102出入境深圳办综合楼网络机房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6,673.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交换设备 | 接入交换机 | 2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货物 | 其他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 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755-222172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室
联系方式:020-6279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6279166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