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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7 17:0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6: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预算金额¥602.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项目联系电话022-23690886-67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1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60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二期)运维保障项目,本项目分为3包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银联安全规范POS机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本包预算金额18万元,服务内容为:包括进行系统升级、联调测试、运行维护、紧急情况处理、运行问题处理、数据统计等技术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本地特色软件等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本包预算金额580万元,工作内容为:包括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车购税多元化申报(含电子档案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子系统、无感实名办税系统的现场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本包预算金额4.5万元,工作内容为: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端的应用系统的升级、安装、部署、配置优化和系统维护、环境监控及健康检查、故障排除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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