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三期)运维保障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 16: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 ||
预算金额 | ¥1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690886-67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波 022-23690886-673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三期)运维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10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三期)运维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1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本地特色软件系统(第三期)运维保障项目,本项目分为2包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内外网网站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包括内、外网网站(含内网公务事项内部审批功能模块)的现场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对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子系统、大屏数据分析子系统、“好差评”管理子系统等内容。项目服务期内按照天津市税务局的要求,提供系统迁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第二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层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