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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职校新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7 17:4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来凤职校新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

采购单位来凤县职中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null
预算金额¥13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斌
项目联系电话13403018447
采购单位来凤县职中
采购单位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半边城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03018447
代理机构名称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8-6277876

来凤职校新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6 14:39发布单位: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开标时间:2021-05-17项目监管地:来凤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来凤职校新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FCG-2021-13a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271

3、项目名称:来凤职校新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48(万元)

6、最高限价:1348(万元)

7、采购需求:

核心交换机、管理服务器、音频半球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7日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2、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5月14日以前通知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2021年5月14日前递交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3230638927@qq.com;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18-6277876,封袋上注明“致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职中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半边城34号

联系方式:13403018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联系方式:0718-627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斌

电   话:1340301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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