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鲁迅美术学院、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鲁迅美术学院、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160号
4.工程规模:本次配电箱(柜)采购项目设二个标段,总采购配电箱(柜)数量为8702台。一标段6356台,其中强电箱(柜)4267台,弱电箱(柜)2089台;二标段2346台,其中强电箱(柜)1709台;弱电箱(柜)637台。
5.资金来源:老校区资产置换资金。
6.供 货 期:随工程进度按鲁迅美术学院要求分批次供货,接到鲁迅美术学院通知后7日内送达。
7.招标范围: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箱(柜)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配电箱(柜)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验收标准,配电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9.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万元人民币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配电箱(柜)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3.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 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 财务要求:必须连续具有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8时至16时;
2.报名要求: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另行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8时至16时;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迅美术学院、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邮 编:110005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
帐 号:7566 0188 0001 3313 9
联系人:王洋、刘甲峰
电 话:024-31918388-310
传 真:024-31918309
邮 箱: ln_xuan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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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