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神秀立交桥停车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第三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神秀立交桥停车场工程项目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 [2015]1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设计招标项目位于省道 S225线与神秀立交交接处,充分利用立交桥空地建设公交停车场,该项目停车场占地面积 21.91亩,园林绿化面积为 63.59亩,主要有停车场、混凝土道路、绿化等建设工程。工程设计费用为 109万元。
2.2资金来源:除上级部门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已落实。
2.3设计周期: 60天,其中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 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依据初步设计文件的业主修改意见 ,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4招标范围:设计(含预算)及施工期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2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后续服务人员1人。
3.3自 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 3个以上(含 3个)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是指公路工程或停车场工程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市和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企业须在公告时间内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已了解项目现场的相关情况。报名时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开具并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 (格式见附件 2)。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 2016年 7月 8日上午 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
( 2)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 8)由业主单位开具并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提交,并同时提供第 5-8项原件核对查验,原件核验后退回。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7月 9日~ 2016年 7月 15日上午 9: 00-11: 30时,下午 15: 00-17: 30时(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 50号三楼。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月 29日 9时 30分, 投标人应 于 2016年 7月 29日 8时 30分至 2016年 7月 29日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 址: 兴宁市人民大道 3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0753-3251828
传 真: 0753-3251828
代理机构: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 50号
联 系人: 廖小姐
电 话: 0753-2390068
传 真: 0753-2390068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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