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玛纳斯县公安局的委托对“2016年玛纳斯县政法委(公安局)监控系统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HXZB[2016]06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玛纳斯县政法委(公安局)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玛纳斯县政法委(公安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 玛纳斯县域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9.1 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国家安防二级(含)以上或省安防一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3)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或省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符合初审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到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接受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人:玛纳斯县政法委(公安局)
十三、联系人:张春海 0994--6661570
十四、招标代理联系人:濮燕 18240933393
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