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 16: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3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梁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6117857 | ||
采购单位 |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6153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3-86117857 |
项目概况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盐政采(2021)A012号
项目名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系统建设并进入试运行。
租赁服务期限:系统验收合格后租赁服务期为5年,5年内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广播电视网络经营范围的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或具有基础电信运营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运营商(含分公司)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https://logi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3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2供应商注册
2.2.1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2.2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2.3获取招标文件
2.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2.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2.3.3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2.4.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2.4.2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2.5投标保证金:免。
2.6投标注意事项
2.6.1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6.1.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2.6.1.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6.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2.6.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2.6.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2.6.2.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6.2.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授权代表或邮寄形式(建议EMS或顺丰快递)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6.2.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7投标说明:
2.7.1本次招标将于 2020年 08 月 11 日 09:00 在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322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笔记本电脑(可上网)及CA出席投标会议。如供应商未到开标现场,则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7.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
2.7.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2.7.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2.8防疫要求
2.8.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2.8.2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三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丹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53150
质疑联系人:蒋龙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53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传 真:0573-86117857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梁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17857
质疑联系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31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英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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