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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9 17:1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
品目

采购单位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7: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5:00
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预算金额¥123.4641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663-8869695
采购单位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空港发展大道南段(渔湖京冈)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3-877457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3-8869695
项目概况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1-01330

项目编号:GDYS-JY362021091670

项目名称: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4,641.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4,641.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专用仪器 物联网智能家居实训室教学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34,641.02 1,234,641.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智能家居实训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登记表》(招标文件后附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空港发展大道南段(渔湖京冈)

联系方式:0663-877457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社区南二区3栋西梯201 

联系方式:0663-886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3-8869695

广东业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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