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进贤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进贤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0日 0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4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70844332 | ||
采购单位 |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70918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进贤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70844332 |
进贤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项目
项目概况
进贤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D2021-CG09CG-24
项目名称:进贤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3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进采购2021F000503037 | 进贤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项目 | 1 | 项 | 1043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8:00 至 2021年10月18日 0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5.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进贤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13607091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进贤县恒茂城市之光11栋2单元1801室
联系方式:1387084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87084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