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诉讼材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 17: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 ||
预算金额 | ¥4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斐、宋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2949699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工835350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斐、宋姗0755-82949699 |
项目概况
诉讼材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0316
项目名称:诉讼材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预算金额:4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诉讼材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注册网址:http://www.szggzy.com/gqsy/sbj/)。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联系方式:丁工8353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联系方式:张斐、宋姗0755-8294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宋姗
电 话: 0755-8294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