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的委托,对其207国道西南舁至韩庄区间测速及三个路口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活动,现公告如下:
1.谈判编号:ZFJ竞-2016-51
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包括防护罩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支架、LED补光灯、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卡口专用雷达、闪光灯、交通警示牌、室外防水箱、线缆、防雷模块、电子警察杆件、土建等(含安装调试)。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40万元。(详细明细、配置及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参加谈判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加谈判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
5.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6.现场勘察时间及地址: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7.接收谈判书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逾期拒收)
8.谈判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
9.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联系人及电话:孙科长13835318608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0353-4061200-807
10.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1.谈判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阳泉广播电视大学五层)
12.参加谈判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原件);7)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9)提供2016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人员花名册及2016年近三个月企业纳税缴纳证明(原件);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11)主要设备需提供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原件);12)雷达设备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13)保证与现有平台无缝对接,需提供对接承诺函(原件);14)所投产品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15)现场勘察证明(于谈判时提供);16)近三年同类型业绩,请提供合同原件;17)其它相关证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地供本项第4、5条所要求的证件;现场勘察证明单在招标代理公司索取。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八日
阳泉市郊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