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一张图”信息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秀区“一张图”信息化服务
项目编号:QXCG2016F012/FW(6)2016033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秦工 联系电话:18677109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秀区“一张图”信息化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国内依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2、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30至2016年07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6年 7 月 11 日至2016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册人员,要求提供本人2016年1月-2016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拟对青秀区“一张图”信息化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一张图”信息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QXCG2016F012/FW(6)2016033GNN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图册编制、图册印刷、租用管理平台、数据库整理,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819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
1、在国内依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
2、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日期:2016年 7 月 11 日至2016年 7 月 15 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楼3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 250 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6年 7 月 11 日至2016年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册人员,要求提供本人2016年1月-2016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仟 元整(¥8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中: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将于2016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在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十一、查询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8677109630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7 月 11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