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J7平地板焊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计算机通讯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6450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J7平地板焊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计算机通讯项目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15】2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J7平地板焊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计算机通讯项目。
2.2招标范围:包含厂房及生活间的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网络、语音通信网络综合布线和相关配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主施工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防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崔超 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