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2016-2017年度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ZTZ2016-07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b.具有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c.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0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18楼接见厅
八.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0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18楼接见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本票、现金缴款单、支票(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702120920018988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需)。
注:购买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3.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4.本次招标先进行上机中试,投标人须在2016年9月12日当日(下午15:00前)将样品(6包,各25kg)送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内,提前或逾期送达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参加样品统一密封包装、抽签编号,然后招标人负责上机中试,上机试验结果在开标当天公布(样品价款按本次中标价结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0576-88228375
传真:0576-88228375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楼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