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分包2: 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1)竞标人应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资质,应具有严格的第三方地位和独立性,能够科学、公正、准确地开展工作。重庆以外的测评方应提供重庆市等保办出具的企业备案表。(2)竞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成立等级保护测评小组,测评人员均具有公安部认证的测评师证书,持证上岗。参与现场测评工作的持证测评人员至少5人构成(其中高级测评师不少于1人,中级测评师不少于2人)。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组长(具有中级测评师及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等级测评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和执行能力)统一负责,需提供相应职称证复印件,并附有相应测评小组人员名单。
2、分包3:软硬件运维服务外包投标人须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业务种类须包含但不限于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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