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就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项目编号:
FYZFCGXJ2016-NO-084-2
一、
商品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要求和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见附件
2
|
1000
个
|
150.00
|
150000.00
|
合计
|
150000.00
|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
有消防施工安装三级
(含)以上施工资质;
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前携带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并送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
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
)开标二室参加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
一
包,包内不分包、每包价低者中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确保原厂正品。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送、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进口货物含关税)、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各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保证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并按余采管办字
[2003]4
号文件处理。
五、报名资格: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
报名时间:投标人须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不接受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3000.00(
叁仟元整
)
,银行转账时
备注
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保证金应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支行,账号:
1433710104000538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
A4
纸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应包括投标函、报价文件(用于唱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文件、商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等)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清晰可辨),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未携带资质评审材料或资质文件不全者,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七、开标步骤:
1
、资格后审:(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需
单独袋装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专家评委会对投标单位所携带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开标唱标:现场拆封有效投标文件,唱出报价。
3
、专家评审:将现场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编写评审报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
=
投标报价
-
小微企业产品金额×优惠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详见附件
1,
*
为必填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认定)。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
、公布评标结果。
八、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十、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按规定时间内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确保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
90%
,余款
10%
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或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部提交验收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部和采购人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一并验收。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十三、售后服务要求:货物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实行三包,商家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承诺。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整件更换。
十四、场地收费:按新余市物价局余价字【
2013
】
56
号文件中场地费收费标准,在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对参与招投标的中标单位收取。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采购代理机构: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分宜县
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
联系方式
:
余先生
林先生
0790-5810582
网址:
http://xyggzy.jiangxi.gov.cn/xyzbw/
http://www.fyggzyjyzx.com/
电子邮件:
fyzfcg0790@163.com
2
、采购单位: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
分宜县天工南大道
453
号
联系方式:涂先生
13755702679
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1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______
单位的
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2
、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
组织机构
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
|
行业代码
*
(见赣财购
[2012]3
号文)
|
|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
[2012]3
号文)
|
|
联系人
|
|
主营业务(万元)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营业收入
*
|
|
从业人员
*
|
|
开业时间
*
|
年
月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生产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盖章
日期
|
备注:
*
为必填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认定。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
2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的相关要求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下简称独立感烟报警器)其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属于在
“
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
(
www.cccf.com.cn
)查询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的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
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部位,应当包括建筑和场所内的公共活动区域,居住建筑的卧室等休息用房,起居室、客厅,厨房、餐厅,内走道,每层疏散楼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房间和部位。独立感烟报警器应安装在房间顶棚靠近中央的位置,远离墙角等空气对流不畅的位置。对于有听觉、视觉障碍等特殊人群居住活动的场所,宜在床铺设置振动提醒器,在卧室门口安装频闪灯光或语音报警器。住宅内安装多个独立感烟报警器时,任何一个报警器动作后,其他报警器宜同时发出警报。
独立式感烟报警器采用干电池供电,电池容量应能保证报警器正常工作不少于一年。其安装高度不得大于
12m
,在安装高度不大于
6m
时,保护面积不大于
40
㎡;在安装高度在
6m-12m
时,保护面积不大于
60
㎡。同时,在距独立式报警器
3m
远处,报警声响应大于
80dB
,同时确认灯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