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专项基金怀宁县公共停车场项目—经开区停保场土方平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皖H6160298号
2.2 项目名称:国家专项基金怀宁县公共停车场项目—经开区停保场土方平整工程
2.3 建设地点:怀宁县
2.4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经开区停保场土方平整工程,项目位于独秀大道与外环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06.55 亩 。
2.5 项目概算:约360万元
2.6 招标范围:清单所含内容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公开招标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质、业绩及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如下:
类别 |
最低要求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格 |
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信誉条件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 |
注:对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入库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4日17:00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bcg.ahh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于网上缴纳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为505元,售后不退)。
4.2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临时注册手续。
4.3联系人:檀志伟 联系电话:0556-51506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刘勤电 话:156556916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人:刘工、朱工
电 话:0551-62220266、62220267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8.4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更正补充栏”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9.投标保证金账户
9.1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
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1782 2835 3563
9.3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16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9.4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